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12:58    点击次数:56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0%之情形,触及“永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2 月 6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 利。    一、“永和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8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万元,并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债券代码“111007”。永和转债存续期 6 年,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权,“永和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起由 33.64 元/股调整为 33.6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永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 日起由 33.60 元/股调整为 33.6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永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由 33.61 元/股调整为 23.8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永 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调整“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 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永和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由 23.68 元/股调 整为 20.1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 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 值。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13 元/股)的 80%之情形,触及“永和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永和转债”距离 6 年存续期届满尚远,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 发,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 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永 和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内,若再次触及“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 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2 月 6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 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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